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的区别

1539 2021-03-27 10:37:04 来源:慧账房

       我国的公司形式仅仅只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但现在存在很多合伙企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有限合伙企业了,那这个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纳税有什么区别呢?


       最常见的还是有限公司,一般口头上提到的“公司”,也多是指的有限责任公司,但除此之外还有比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地说,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有限合伙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国资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各种叫法不同,那是因为分类的标准不同,单只是看企业组成结构来说,分成两种即可,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只讲最常见的,无限责任等小众情况不在此探讨范畴内)。什么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国资企业都可以划分到有限责任公司范畴,当然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也有是有限合伙企业的。


一、各类型公司的定义以及分类标准:


       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现今可以全是有限合伙人)。


        外资企业:外国资产占股,在国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国内资本与国外资本共同出资,并且外资占股25%以上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资企业:由国资委设立成立,股东为全国人民群众(全民所有制)。即我们常说的国企。


       外资、中外合资、国企分类的标准是股东或者资金的来源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标准是股东占股是按照多少股还是占股比例多少,说法不同来定的, 一般计划上市的企业,会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很少有人一开始注册新公司就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注册有限公司,等到要上市了,再改制,把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公司股票供市场交易)。


       而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的分类标准是最本质的,两者的组成形式,组织架构都完全不同,纳税方式也是不同,而前面提到的包括外资企业、国资企业等纳税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里面,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主要负责出资,普通合伙人主要负责企业管理,具体项目操作。有限合伙一般常见于金融投资行业,但是现在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全是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要纳的税有:25%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其他附加税,为“先缴后分”,先缴税,再分红;


       有限合伙企业要纳的税有:增值税以及其他附加税、20%的个人所得税, “先分后缴”,先分红再缴税;


       这么说,肯定是不够清楚的,下面举例子来讲。


注:以下算法皆是粗略算法。


       比如在菏泽有一家公司,叫菏泽AB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其中有两家股东,A股东和B股东,A股东是一位自然人,B股东是一家公司,即我们常说的公司股或者法人股。A、B各占股50%,AB公司是服务行业,按照一般纳税人算,增值税是6个点。


       假设AB公司一年的营业额是500万(已纳增值税),增值税和附加税是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假设已经交过了,1千万营业额里纯利润为500万。


       一年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00万X25% = 125万,企业所得税就要交125万了,实际剩余利润为375万,若是今年,公司分红,A、B两家股东各分得187.5万,还没完,这个时候,还有税要交呢。


       187.5万作为B公司投资所得,归到企业的一年纯利润里的,那么B公司在结算年度企业所得税时,这187.5万属于纯利润,那就得25%企业所得税,187.5万X 25%=46.875万元。


       B企业最后实际所得为:187.5—46.875=140.625万


       然后我们再看自然人股东A ,187.5万为A投资所得,需要纳个人所得税,20%。


       187.5万 X 20% =37.5万,


        最后A实际所得为:187.5—37.5=150万元。


        以上是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


        下面讲有限合伙企业纳税。


        假设有一家名叫CD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合伙人有两家,C为公司,D为自然人,各出资占比50%


       同样假设CD企业年纯利润为5百万(已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等)。


       纳税情况:


       先分后缴原则,不缴企业所得税,合伙人缴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红的话:D自然人分得250万, 作为个人投资所得,需纳个人所得税,250万X20%=50万,


       客户实际所得为:250—50=200万,


       C公司分得250万,这是作为C公司投资所得,为公司纯利润,


       C公司需纳企业所得税:250万X25%=62.5万,


       C公司实际所得为:250—62.5=187.5万。


       有一点需要强调,D作为自然人纳税,是在CD企业注册地纳税,而C作为公司,是在C公司注册地纳税。与CD企业注册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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